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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持假证上岗涉嫌刑事犯罪 公安机关对相关 当事人立案侦查
发布时间:2023-05-02 12:33:43    

  近日,上虞区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在对浙江浩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员工的5本特种作业操作证及1本企业内机动车作业证,在相关部门证件查询网站上查不到证件信息。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像低压电工、高压电工、高处作业、电焊切割之类的工种都属于特种作业。”上虞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介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使用假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虞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扣押相关证件,并责令该公司不得安排持假证员工从事相应特种作业。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增强打击违法行为精准度,上虞区应急管理局与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联动合力对该案件进行了调查。经调查,这些证书为该公司员工张某某、沈某某在网上购买。二人行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鉴于本案已涉嫌刑事犯罪,上虞区应急管理局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4月28日,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以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对浙江浩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张某某、沈某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执法人员强调,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是重大安全隐患,买卖假证涉嫌刑事犯罪,都是法律法规不允许的,任何个人和企业都不能以身试险。“举报内容经核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执法人员说。

来源: 绍兴日报    | 撰稿:林佳萍    | 责编:吴雨霏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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