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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八江禁渔”方案颁布 椒江流域禁渔4个月
发布时间:2022-02-10 11:20:45    

   为降低捕捞强度,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相关通告,明确自今年3月1日起,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和鳌江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

  据介绍,椒江是台州市独流入海河流,因入海口状如椒,故名“椒江”。椒江主流发源于仙居县与缙云县交界的括苍山天堂尖,曲折东流,经仙居县、临海市至黄岩区三江口与永宁江汇流后称“椒江”,出牛头颈,经椒江区入台州湾。河流总长206公里,总流域面积5711平方公里。椒江是浙江省重要的河流之一,居全省主要河流的第三位,是台州市第一大水系。

  那么,具体的禁渔区覆盖了哪些范围?记者从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获悉,121°27′00.64″E,28°41′40.66″N与121°27′00.69″E,28°41′11.55″N连线以上的椒江;以及灵江、永安溪、永宁江、始丰溪、义城港、大田港,为禁渔区域。

  同时,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椒江流域禁止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此外,禁渔区和禁渔期内,因科学研究等需要采捕渔业资源的,以及增殖渔业利用的,须经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批准。

来源: 台州晚报    | 撰稿:谢雅婷    | 责编:丁萨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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