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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聚焦城市道路“最多挖一次”议题
发布时间:2024-02-01 09:26:21    

   道路修好三天又“开膛破肚”,施工队伍“你方唱罢我登场”,“拉链马路”屡禁不止……此前媒体推出系列报道,披露城市道路反复开挖现象,引起广泛关注。代表委员将其写入提案建议,成为“两会”焦点话题。

  市人大代表刘正启建议

  “统筹”与“处罚”双管齐下

  长期关注市政工程的市人大代表、龙港市社会治理中心数据应用科科长刘正启对道路反复开挖一事感同身受。“不仅新闻媒体常有报道,我自己身边也有很多例子。”他坦言,他负责政务网络业务,常因辖区道路反复施工、无序施工致网络信号中断,给居民工作生活带来许多困扰。

  “放眼全市,仅2023年一年,市民投诉城市道路挖掘达到5892件起,这是多么触目惊心的数字,说明反复挖路对居民影响巨大。”他表示,“城市面貌提升,道路施工是必要的,群众对此并非不理解,真正要约束的,是那些不必要的施工行为。”

  尽管,我市于2013年就出台了《温州市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规定》,但成效甚微。在刘正启看来,根本原因在于政府部门的缺乏统筹规划和管理。

  为此,他将相关建议带上两会,他提议政府部门“统筹”与“处罚”双管齐下。一方面,严格落实城市道路挖掘联席会议制度和审批制度,城市道路及各类管线建设部门要提前谋划、统筹兼顾,年底前要将下一年度涉路施工计划报同级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整合信息资源,做到信息上报共享、互通共管的闭环机制,从源头上控制道路的重复开挖乱象。

  另一方面,加强施工组织与管理,对于无故拖延工期等情况加强处罚,做到“开挖一段、施工一段、修复一段、开放一段”,做好施工信息的公示和科学的交通维护,尽量减少对市民生产经营和交通出行的影响。

  市政协委员方军建议

  城市道路“最多挖一次”

  反复挖路几时休!这个问题也长期困扰着市政协委员方军,他住在市区汤家桥路附近,前两年,周边道路每隔一段时间就开挖一次,令他不堪其扰,为此他也曾向交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反映,但都不了了之。

  道路反复开挖,也留下了遍地窨井盖。方军注意到,在市区雪山路、车站大道与飞霞南路之间的锦绣路段,窨井盖“三步一岗、五步一哨”,行驶在上面发出“哐当哐当”的声音。视觉、听觉、感觉都不舒服。

  他认为,这与地下管线的反复施工不无关联。地下管线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保障市民日常生活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从城市建设整体结构来讲,所有地下管线的铺设都必须符合城市建设的整体规划和要求,并由各个主管部门协作配合方能完成。

  但由于种种因素制约,城市的交通、电力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及管网、房产开发配套、绿地等各管线单位往往不能同步建设施工,很多单位只顾“自扫门前雪”,于是出现了“想挖就挖,谁也不管谁”、城市道路经常反复开挖的现象。

  “目前的状况是你挖你的,我挖我的,苦的还是老百姓。”方军表示,“我们应当统筹协调各类管线的铺设,在管线铺设上,能否弄出个类似‘最多跑一次’这样的‘最多挖一次’?”

  为此,方军提交了《关于提高温州城区道路管理水平的提案》。他提出,道路最多挖一次,首先要科学论证,综合各方研讨,到底这条路该不该挖。第二强化部门联动。挖路时,各个部门应该共同协调,尽量做到3至5年内只挖一次,提高效率,减少开挖的过程。

来源: 温州新闻网    | 撰稿:记者 许雅晶    | 责编:周宣印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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