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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暂别江鲜 瓯江飞云江鳌江流域全面进入禁渔期
发布时间:2024-02-28 09:56:01    

   春季是水生生物生长繁殖的黄金季节,为保护刀鲚等重要洄游鱼类资源,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八大流域禁渔的相关规定,自3月1日起,温州市瓯江、飞云江、鳌江流域全面进入禁渔期,涉及鹿城、龙湾、永嘉、乐清、平阳、瑞安、苍南、龙港、文成、泰顺等10个县(市、区)。

  按照相关规定,此次禁渔期自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此间禁止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禁渔期开始后,温州市县各级渔政执法部门将开展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联动公安、海事、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通过“人巡+技防”的形式,利用无人机、电子眼等开展联合执法、错时执法、电子执法,对全市重点禁渔水域巡查全覆盖,严厉打击禁渔期各类非法捕捞、非法销售行为,管好“人、船、网”,护好一片江。

  禁渔期间,市民如有发现违反禁渔规定的非法捕捞行为,可向属地部门进行举报,也请市民不要购买、食用非法捕捞的刀鲚、凤鲚、香鱼、温州光唇鱼等江(河)鲜。

  需要注意的是,本通告规定的江海交汇禁渔界线向海一侧的水域,统一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

来源: 潮新闻    | 撰稿:共享联盟·温州中心 潘圆 通讯员 何正一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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