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起,《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4月25日上午,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相关法规实施媒体见面会。
作为民营经济大市,温州立法为民企新质生产力撑腰。据悉,该《条例》是温州市制定的第23部法规,是继《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之后,又一部聚焦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量身定制
收到180多位温州企业家建言
作为以民营经济起家、立家的城市,民营企业一直是温州经济的支撑力量,民营企业数量比重和民营经济对GDP贡献率均超过90%。
“《条例》是全国首部‘民营企业’与‘科技创新’双聚焦的地方性法规,它是为温州民营企业‘量身定制’的。”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胜海介绍,《条例》共六章33条,从能级提升、要素保障、平台建设、创新生态等四个方面,为温州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条例》诞生前,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小组多次进行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座谈交流,其中备受重视的一环,就是收集民营企业家真实诉求与建议。据了解,共有180多位温州企业家为《条例》的出台提供建议。
浙江诺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球飞就是其中之一,去年,该公司联合高校院所、科研平台和企业自身研究院等多方力量,投入1000余万元进行工艺革新,销量同比增长24%。王球飞以企业发展的切身体会,向立法小组提出“支持‘头部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创新”的建议,立法小组也及时采纳了这条建议。
为强调科创平台的重要性,《条例》在篇幅上对其予以单列规定,通过政策组合拳支持民营企业在科创平台建设上“多点开花”,以打造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引擎器”。支持民营企业设立内部研发机构;鼓励组建创新联合体、技术创新联盟等方式,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推动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头部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创新。
回应需求
解决民企急难愁盼
民营企业是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主力军,紧扣民企在科技创新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条例》回应共性需求,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通过实招硬招推动创新要素向民营企业集聚。
在人才上,支持引进、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和自主评价认定职业技能人才,鼓励柔性用才;在土地上,统筹保障科技创新类用地用房需求,依法推动研发与其他用地混合布局;在项目上,支持民营企业承担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应用类科技项目;在资金上,加大科技产业政策优惠扶持力度,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放大作用,固化提升温州“科创指数贷”运作模式,鼓励担保、保险等科技金融支持。
如何推动传统产业向“新”生长,加快建设创新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是温州面临的紧迫性问题。《条例》通过提升创新能级、搭建创新平台、优化创新生态等进行政策支持,同时细化规定企业梯度培育工程,提升科技型民营企业占比,优化区域科技创新发展布局。
“《条例》中提到提升科技型民营企业占比,让我们这样的生物企业有了很大底气。”2月初,《条例》经温州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后,维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王贤俊就信心满满地说。
推动落地见效
走好科技创新“华山一条路”
企业强则产业强,产业兴则城市兴,而科技创新是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条例》旨在发挥各方合力,让更多的科创资源向民营企业集聚,进一步推动以新技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步伐,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为民营企业打造最优的科技创新环境。
“作为主管部门,我们将制定实施细则,完善政策制度建设,推动《条例》落地生效。”温州市科技局局长顾威介绍,比如加快建设大孵化集群,加大对初创型项目和青年人才引育,打造一批初创型企业;推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环大罗山科创走廊等“一区一廊”制定新三年行动计划;聚焦“5+5+N”产业,实施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工程等。
“我们制定实施这部条例,就是要坚定不移走好科技创新‘华山一条路’,推动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在见面会上表示。
据悉,为推动《条例》落地见效,相关部门单位将制定工作清单,闭环链条贯彻实施,细化政策尽早兑现制度干货,进一步暖企解难题、助企提质效,切实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共同推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迭代升级。
来源: 潮新闻 | 撰稿:汪子芳 | 责编:汪杰菲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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