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如果因为一时之气拍卖了冷库,现在可能一分钱都没有了。”昨天上午,市法院执行法官冷海波接到了被申请执行人老吴的电话,对方告诉他,第二期执行款已按约汇出,公司最近效益也不错。
与现在的心情不同,几个月前的老吴犹如热锅上的蚂蚁,差点就让冷库走上执行拍卖程序。
事情还得从2019年说起。当时,广州仲裁委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作出裁决,舟山市某水产有限公司向陈某偿还本息合计710余万元,老吴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裁决生效后,陈某以被申请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由,向市法院申请执行,市法院于今年1月立案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依法查询了被申请执行人财产,发现被申请执行人水产公司及老吴名下开立的银行账户仅有少量存款,最有价值的财产是一块土地及土地上四间速冻车间和一间预冷间,价值4800万元。
冷海波认为,法律必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但是强制腾空拍卖仍在营业的水产公司冷库,则无异于“杀鸡取卵”。此外,该水产公司设有抵押,拍卖后会优先受偿抵押权,分配完毕后申请执行人债权依然可能得不到有效受偿。
执行法官把当事方拉到一起组织调解,经过几轮磋商,双方却因查封解封时间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一气之下,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拍卖水产公司名下厂房、土地。老吴也被对方的态度彻底激怒,摆出一副“法律该怎么办就怎么办”的态度。
“如果是一般的执行案件,这个时候只能走拍卖程序了。”冷海波说,但看着一家正常运行的企业要被关闭,他实在不忍心。
在“冷却”一段时间后,执行法官又去做双方工作,对执行风险进行细致阐明。法院根据已经初步掌握的公司资产价值、现有债权数额以及同类标的物处置的案例,形成公司资产拍卖模拟方案,并将其提供给申请执行人,由其自行判断财产拍卖、和解履行方案的优劣。最终,申请执行人从预估拍卖数额中认识到启动拍卖可能无法实现其债权,这才表示不再意气用事,会理性对待该案执行。
在财产处置前最后一刻,法院再次组织双方调解,从上午9时到下午2时,当事双方根据各自利益需求终于确定了和解协议方案,按下了拍卖财产处置的“暂停键”。
和解协议签订后,执行法官一方面向被申请执行人释放善意,告知法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愿意帮助其走出困境,将会申请对该案申请执行费用作一半减免,且在履行完前两期款项后,对水产品公司名下土地解除查封以便于其进行银行转贷,要求水产品公司积极履行债务。另一方面向水产品公司释明,若其拒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法律后果。
目前,被申请执行人已按约履行完毕第二期款项,涉案水产企业运行正常。“最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土地解除查封后,企业可以说是真的保住了。”冷海波告诉记者。
来源: 舟山日报 | 撰稿:方智斌 通讯员 曹冬黎 陈倩琳 | 责编:丁萨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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