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游客曹女士在朱家尖某酒店就餐后出现腹泻症状,她向该酒店提出索赔未果后起诉。普陀法院朱家尖旅游法庭启动旅游纠纷机制进行快速调处。最终,曹女士拿到了1000元赔偿款。
曹女士称,当天她来舟山旅游,并入住该酒店。在酒店就餐过程中,曹女士吃到了飞虫后出现腹泻症状,经检查,被医院诊断为急性肠炎、感染性腹泻。随后,曹女士诉至普陀法院,要求酒店赔偿餐费、医药费、误工费等。
普陀法院朱家尖旅游法庭收案后,迅速组织双方通过“浙江移动微法院”小程序进行线上开庭审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涉旅案件游客事发后大多已返回居住地,跨区域诉讼便成为了涉旅纠纷的主要特征之一,网上办案有效解决了当事人长途跋涉维权的不便。”该案的承办法官俞辉介绍,运用“浙江移动微法院”等在线诉讼平台能让涉诉游客和涉旅企业切实感受到“指尖诉讼、网上解纷”的便利,实现外地游客参与诉讼“一次也不用跑”。
此外,普陀法院还在朱家尖设立了旅游法庭并建立旅游纠纷快速调处机制,与当地公安、旅游办、市场监管、消协等各职能部门多方联动进行诉前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来源: 舟山日报 | 撰稿:见习记者 俞怡至 通讯员 臧超静 王文琪 | 责编:丁萨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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