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信箱:
184042016@qq.com
最新原创 专题 新经济 曝光台 中国访谈 中国三分钟 冲浪特殊资产 潮评社 温州 绍兴 衢州 淳安 岱山 桐庐 文娱
您的位置:首页 > 浙江 > 舟山 新闻详情 A- A+
拘留5日!舟山普陀一男子谎报火警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3-03-14 16:05:19    

   近日,舟山市普陀区一男子谎报火警,称沈家门某处油罐车发生火灾,导致大批消防救援人员、公安民警到场扑空,不仅占用公共安全资源,也影响到灭火救援秩序。经当地公安部门调查核实当事人王某系谎报火警且多次拨打110、119。目前,公安部门已依法给予王某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这也是普陀区首起谎报火警拘留案。

  3月7日21时12分,舟山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报警人王某称普陀区沈家门某处附近有一辆油罐车起火,现场火势较大。市119指挥中心立即调派就近2个消防救援站、5辆消防车、30名消防员紧急赶赴现场处置。同时公安、交警等多部门联勤联动赶赴现场。当晚,消防救援人员、辖区派出所民警陆续抵达现场,经反复排查却并未发现火情,且附近单位的值班人员也表示一切正常。

  后经公安部门核实,发现报警手机号码都是王某的。原来当晚王某醉酒后行至沈家门某处停车场附近,见该处有油罐车停着,遂拨打110报警电话,谎称该处有人加私油,公安民警告知会处理此事,并让其先回家休息。王某在离开途中又多次拨打110、119报警电话,谎报火警。

  消防部门提示:勿把火警电话当儿戏,假警不但浪费公共资源,还有可能耽误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谎报火警会受到法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谎报火警属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 潮新闻    | 撰稿:黄宁璐 通讯员 张石英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新闻投稿:184042016@qq.com    新闻热线:13157110107    

浪潮评论
潮评社
国网传播
微店
我要发稿
广告合作
浪潮评论
潮评社
国网传播
忠文创
我要发稿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话: 057187567897 京ICP证 0400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