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法院远程视频宣判 提高数字审判质效

   7月10日下午,宁波市奉化法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对一起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整个宣判过程不到10分钟,省去了提押被告人的往返路途时间,提高审判效率,节省司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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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2时30分,奉化法院大审判庭内,审判长周燕在审判席上宣读判决书,被告人郭某某和管某某在宁海看守所的远程视频室内接受宣判,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判法庭内参加诉讼,远程数字法庭实现了庭审画面、音频实时传播。宣判过程中视频画面流畅、音质清晰。宣判结束后,法院将判决书通过网络传输至看守所。整个宣判过程有条不紊,完整高效。远程视频宣判实现了被告人参与庭审但不必离开看守所,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减少提押风险。

  在此之前,奉化法院已通过“浙江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对两起民事案件进行了手机端远程视频开庭,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参与诉讼。下一步,奉化法院将充分利用科技助力审判,深入推进“浙江移动微法院”、“ODR”、“浙江智慧法院”等平台运用,实现信息化建设和法院工作有效对接,切实提高审判质效,提高司法公信力。

        (奉化区网信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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