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网信办"规定":界定新概念 把关新媒体 严惩标题党

  5月2日,国家网信办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有着什么样的新变化?对互联网的新闻信息管理有何意义?传播君摘选三方面解读,供君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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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更新网络新闻信息概念

  《规定》对于“新闻信息”内容进行了严格界定,指出“新闻信息”不仅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还包括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 

  较2005年版《规定》,去除了“是指时政类新闻信息”,既体现了规定内容的延续性,也考虑到了网络新闻信息的未来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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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义凸显新闻信息服务的社会公共属性,因此,网络新闻信息不仅要看内容类别,还要看社会影响,涵盖了涉及社会公共事务、公共秩序、社会公共价值体系、会引发社会讨论的新闻内容,为相关规范提供了逻辑起点,也提示个人与机构在从事新闻信息服务时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在此基础上,辅以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界定的细化,强化了规定的可操作性和可延展性。

  2新媒体传播需要专业把关、依法把关  

  《规定》对于互联网信息的“把关”什么、谁可以“把关”及怎么样进行“把关”等都进行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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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必须由“专业的人才”进行“把关”。正如《规定》所说,进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设立内容总编辑,有与服务相适应的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内容审核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而且具备完善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互联网新闻信息的传播还必须依法“把关”、纳入流程管理的轨道。例如,新媒体所属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要对其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行为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建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信用档案,并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和约谈制度;对于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的擅自越权行为要进行经济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3净化网络新闻就应严惩标题党

  新媒体时代,很多人处于信息过载状态,每天接触的新闻报道五花八门。加之人们的浅层化阅读越来越普遍,很多人看新闻先浏览标题,然后再决定是否继续点击阅读。这就让“以标题取胜”显得尤为重要,但不能因此违背客观、全面、真实的新闻报道原则。否则,离开了“内容为王”,新闻就不是新闻,而是狗血的八卦和无聊的鬼怪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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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歪曲事实的“标题党”已经成为加剧诚信丧失、价值混乱的新闻公害和社会毒瘤,必须对此加以严惩方能正本清源。按照《规定》,“标题党”将面临警告、暂停新闻信息更新、3万元以下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话,还将受到刑事制裁。只有严格执行新规并加大监管力度,才能让“语不惊人死不休,不惊死人语不休”的“标题党”得不偿失,让人们从健康的网络新闻中获取有价值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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