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近日决定尽快制定一批有关学校安全的强制性省级地方标准,在学校周边探索实行学生安全区域制度。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将安全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探索开展中小学生安全素养评估,把结果作为对地方政府和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评价指标。
同时,尽快制定一批强制性省级地方标准,逐步形成有关学校安全的省级地方标准体系。建立学校安全事项专项认证及采信推广机制,对学校使用的关系学生安全的设施设备、教学仪器、建筑材料、体育器械等,按照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规定,做好相关认证工作,严格控制产品质量。
浙江省政府指出,要在学校周边探索实行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在此区域内禁止新建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设施,禁止设立上网服务、娱乐、彩票专营等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等。
依托浙江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和县乡两级综合指挥平台,完善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巡查报送机制、事件流转处理机制、协调联动机制,探索建立辖区民警巡查登记报告制度,引导社会公众使用掌上信息系统举报学校安全隐患,提升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水平。
把“智慧安防”作为智慧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现代化的校园安全技术防范管理体系。推进人脸识别、行为识别等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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