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出现新特点!浙江又打掉53个团伙 力争年底前基本扫除

   套路贷

  今年3·15晚会中,提出了一个新词:“714高炮”。

  这是一种高利息的贷款,周期一般为7天或14天,“高炮”是指其高额的“砍头息”及“逾期费用”,而高利贷团伙给借款者放贷时,会先从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钱,这部分钱称之为“砍头息”。

  目前,“714高炮”网络套路贷,已在浙江出现。这是昨天浙江省扫黑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透露的。

  此次发布会,也是关于防范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问题的第二次发布会。

  4月19日,浙江曾就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的有关情况召开过新闻发布会。6月18日上午,浙江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就这一问题举行第二次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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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进一步研究对策

  浙江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高度重视防范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问题。浙江省政法各单位对办理的“套路贷”案件进行认真梳理,明确相关办案意见,有效推动打击工作。

  提升依法打击能力

  各级政法单位不断提升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的执法司法能力水平。

  浙江省扫黑办组织省、市、县三级近7000名政法干警和相关部门业务骨干,认真学习“两高两部”公布的《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四个文件。同时牵头编写“套路贷”犯罪案件典型案例,用于指导办案。

  从严打击不手软

  浙江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第五批重大涉黑恶案件,其中“套路贷”犯罪案件5起。

  各级政法单位充分发挥打击主力军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

  浙江省公安厅部署开展“云剑”行动,加强线索排查,强化打击整治,精准有力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

  浙江省法院大力推进优先办理、快审快判,通过个案督办、分类指导、专项培训等方式,加大对下级法院指导力度,及时审判了一批被告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的“套路贷”案件。

  浙江省检察院进一步明确“套路贷”的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统一执法理念、加大工作力度、健全相关机制,有力保障了依法打击工作顺利开展。

  打击与监管并重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等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套路贷”违法犯罪问题,努力将“套路贷”遏制在萌芽状态、始发阶段。

  同时,加大信息监测预警和线索排查研判力度,加强与政法单位配合衔接,及时通报移交发现的问题和线索,为政法单位侦办案件提供了有力保障。

  下一步: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两个重点

  总的目标:力争到今年年底前,浙江基本扫除“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决不让浙江成为“套路贷”违法犯罪的洼地。

  具体目标:

  传统“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包括车贷、房贷、校园贷等)彻底扫除;

  注册地在浙江的“套路贷”放贷公司基本打掉;

  新增“套路贷”案件实现断崖式下降。

  第一个重点:从源头上加强防范监管

  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网信办、通讯管理部门将对不良信息采取及时封堵、落实查控等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落实监管措施,对注册在浙江、可能以科技咨询公司等名义实行“套路贷”违法犯罪的企业,重点加强常态化监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将从监管对象的风险排查和整顿工作入手,对因涉黑涉恶被打击处理的组织或个人,严禁其作为地方金融组织的股东或参与公司经营;人民银行将督促各大银行加强对账户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为公安机关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加强行政刑事衔接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发现的地方金融组织涉嫌参与“套路贷”违法犯罪的,将终止许可或取消相关金融试点;进一步强化“职业放贷人”黑名单工作,对犯罪情节轻微、尚不构成“套路贷”犯罪的单位和个人,建立黑名单模式,永久禁止进入信贷、投资咨询领域。

  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违规超范围经营或无证经营的,将严格采取处罚甚至取缔等措施。

  广泛组织宣传发动:以案释法,广泛宣传“套路贷”的作案手法及危害性,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识骗、防骗能力。

  随着“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不断“进化”“演变”,其表现类型、犯罪方式、手段、针对对象均出现了新的特点。

  表现类型由传统线下接触式房贷、车贷发展到新型网上非接触式现金贷

  借款期限为7至14天的“714”高炮网络“套路贷”已在浙江出现,犯罪嫌疑人设立APP网络现金贷平台,通过收取高额“砍头息”、签订双倍借条、多平台借款平账、肆意认定违约收取违约金、收到还款不撕借条等方式非法获利,并采用“软暴力”方式进行催讨。

  组织形式“规模化”、放贷主体职业化和运行模式公司化特点突出

  打掉的团伙大多以投资理财、咨询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冠名,在城市商业圈有固定营业场所,分工明确,设有营销部、业务部、催收部、法务部等。

  犯罪手段上,线下暴力催收减少,多以线上软暴力催收为主

  目前多以“呼死你”软件打爆被害人及其亲属电话,发送威胁短信和PS淫秽照片等方式逼迫被害人及其家属就范。

  受害群体更加广泛,目标选择更加精准化

  犯罪嫌疑人利用互联网技术向全国各地的不特定人员实施犯罪,演变成了一种新型的涉众型犯罪,社会危害性更大。

  在对象选择上更精准,如前段时间打掉的以沈某为首的特大“套路贷”团伙,犯罪嫌疑人采用技术手段逃避侦查,专门选择中西部地区涉世未深、缺乏阅历的90后、00后群体作为侵害目标,加大了犯罪的危害性。

  针对这些新特点,浙江将进一步提升防范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精准度。

  第二个重点:进一步提升防范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精准度

  以破难题为导向,提升打击能力水平

  主动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对“套路贷”涉及的相关行业、领域建立研判模型,综合研判信息流、资金流等各类数据,主动打处。

  加强法律对策研究,及时发现执法苗头性问题,准确理解把握法律适用,统一执法尺度,不断提高打击能力,提升打击质效。

  以求实效为导向,强化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筛查移送、工作协作等跨部门综合治理机制,合力抓好防范打击工作。

  以抓落实为导向,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各相关部门在做好本部门工作的同时,将督促本系统全面落实打击治理措施,切实做到防范打击工作全覆盖、无盲区。省平安办将把防范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纳入平安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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