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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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铭丰进出口有限公司 |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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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详细描述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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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抵押物为海曙区南站东路16号(17-9)的办公用房,面积87.60平方米。 2、抵押物为鄞州区古林镇西湖花园25幢71号103室的住宅,建筑面积160.25平方米。 |
诉讼情况 |
执行中 |
有无租赁 |
有部分短期租赁 |
联系人姓名 |
俞经理、朱经理 |
联系方式 |
13858091824、18758262864 |
来源:中国网 | 撰稿: | 责编:王哲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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