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2019年12月4日 ,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
了解宪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部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宪法共计四章,一百四十三条。
2019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那么,宪法是如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财产权、监督权、获得赔偿权、劳动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文化自由等。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据此,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和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从出生到年老从婚姻到职场,宪法和你我有什么关系?
小贴士
2014年11月1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来源:中国网 | 撰稿:凤起 | 责编:田燕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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