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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桐庐县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实施细则》出台
规范支出行为 鼓励集体创收
中国网 · 陈艺琨 | 发布时间2020-10-21 16:46:42    

   日前,浙江《桐庐县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实施细则》出台,进一步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升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水平。

  近年来,随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持续推进,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但反弹的风险依然存在,监管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需进行明确规范。

  《桐庐县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实施细则》坚持管理规范、公开透明,量入为出、以收定支,厉行节约、因地制宜原则,进一步规范村干部报酬补贴、办公会务费支出、各类慰问金慰问品发放、交通差旅费、招待费支出、外出学习考察、订阅报刊、捐助赞助、购买各类商业保险等九项事项。明确禁止巧立名目发放各类补贴、津贴、奖金,在专项资金中列支或负债发放村干部补贴,用集体资金购买贺年卡、挂历、年历等物品和登播祝贺、拜年性广告,用村集体资金为村干部及村民购买任何形式的商业保险等行为。

  《细则》对各类村级非生产性开支进行规范,禁止的行为更加具体,开支数额也进一步明确。同时,鼓励各村发展集体经济,譬如在老年人慰问上,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越高,老年人人均慰问金额上限相对也高。

  《细则》的出台,扎紧基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篱笆,助推清廉乡村建设,同时有助于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减轻农民负担、增强基层组织战斗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中国网    | 撰稿:陈艺琨    | 责编:汪杰菲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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