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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警示教育为新起点加快建设清廉浙江
《今日浙江》杂志 · 本刊评论员 | 发布时间2019-06-13 08:51:09    

   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人为鉴,可明得失。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工作,多次强调要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也明确要求,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中汲取经验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堵塞监管漏洞。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对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进行了部署,省四套班子领导同志率先到省法纪教育基地参加警示教育展开展仪式、接受警示教育,推动全省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持续升温。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自觉践行总书记赋予浙江的新期望,坚持政治站位高、认识层次高、工作标准高的要求,以开展全省“警示教育月”活动为新起点,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快建设清廉浙江。
 
  注重以案为鉴、反躬自省,从违纪违法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警示教育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决不能把教训当“故事”听、把案件当“剧本”看。要按照省委的部署,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深刻对照、反躬自省,触及思想、触及灵魂,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特别是进一步牢记“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想清楚、算明白利益账、法纪账、良心账,切实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真正使警示教育的过程成为党员干部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扎牢制度之笼的过程。
 
  坚持严厉惩治、决不手软,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零容忍”是我们党反腐败的鲜明态度,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必须“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必须“凡腐必反、除恶务尽”。这些年来,我省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但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面对仍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厉惩治、形成震慑这一手段任何时候都不能软、不能丢。一方面,要猛药去疴、狠挖毒瘤,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坚决将腐败分子连根拔起、铲除干净。另一方面,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一总结,深挖制度漏洞、廉政风险,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推动惩治成果向治本成果转化,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批、规范一方的作用。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只有责任到位,管党才能做到严管、治党才能做到真治。全省各级党组织要以警示教育为契机,进一步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党委(党组)主抓直管机制,健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报告、评议、约谈等制度规范,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常态。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反腐败斗争关键环节、重大问题的领导和把关,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真正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坚决扛起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使命,坚持原则、勇于担当、敢抓敢管,切实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殷鉴不远,警钟长鸣。充分发挥好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从少数人的血泪教训中反躬自省、正本清源、坚守初心,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让腐败的芽苗难以滋长,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浙江大地政治生态将更加海晏河清。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 撰稿:本刊评论员    | 责编:林双桑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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